留学申请材料公证 不容忽视的细节
- 2014年04月18日16:57 来源:小站整理
- 参与(0) 阅读(4113)
在留学申请中,免不了要提交林林总总的各种材料,而这其中的许多材料是由中国机构出具的,这些材料可能并没有正规的英文版本,这时如何才能确保这些中文材料在申请中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呢?在被录取之后,面对美国签证官,又如何证明自己的财力呢?这时,你需要做的就是对留学所需的材料进行公证。
公证处可以办理哪些公证呢?
(1) 证明合同 (契约)、委托、遗嘱;
(2) 证明继承权;
(3) 证明财产赠与、分割;
(4) 证明收养关系;
(5) 证明亲属关系;
(6) 证明身份、学历、经历;
(7) 证明出生、婚姻状况、生存、死亡;
(8) 证明文件上的签名 、印鉴属实;
(9) 证明文件的副本、节本、译本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;
(10) 对于追偿债款、物品的文书,认为无疑义的,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;
(11)保全证据;
(12) 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;
(13) 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;
(14)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。
具体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、办理时间及地点等问题,同学们可以向就近的公证机关咨询。